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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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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必须要还吗?不还行不行?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12-05 01:40)    点击:62

我是一名打工者。母亲去世后,我一直与父亲靠经营水果摊为生。今年年初,留下30多万元外债的父亲去世,而我继承的则是套价值20万元的房产。现在债主天天上门讨债,说“父债子还”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规矩。我想咨询一下,“父债子还”在法律方面说得通么?什么情况下,我能不还这笔父亲留下的债?

法律分析

这个父债子还,真的是天经地义吗?我看未必,还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法律角度讲,父与子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民事主体,两人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只要是成年人而且精神正常,父与子都有资格,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债务,在没有合同特别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债主只有权向欠债人索要,而无权向欠债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张。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因为与欠债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或子女就有还债的义务。所以,“子债父还、父债子还”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我国《继承法》第33条也规定了:“继承人继承遗产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继承人实际获得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回到这个网友的咨询,既然你已经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就应该在遗产的价值内偿还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父债”,也就是差额的10万多元可以不偿还。当然,如果超出部分你想要偿还,那也是没问题的。若是想与这笔“父债”没有关系,可以选择完全放弃继承父亲所留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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