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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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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借条,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分类:诉讼交流    时间:(2016-12-05 00:09)    点击:101

  朋友之间有通财之义,欠债还钱也属天经地义。为避免大家陷入“折财又伤情”的尴尬局面,小编简单汇编了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相信每个人都有借钱给别人的经历。普通人之间的金钱借贷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以有别于专业经营存贷业务盈利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朋友之间有通财之义,欠债还钱也属天经地义。为避免大家陷入“折财又伤情”的尴尬局面,小编简单汇编了民间借贷的常见问题,以轻松、家常的方式进行解答和点评,以飨读者。

  1

  亲戚、朋友借钱要打借条么?

  这个,基本上跟律师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打书面借条是必须滴哈。能借钱已是人情,大方让对方写借条,免得自己晚上纠结得睡不着。

  借条上要写上金额(最好大写)、签署对方身份证名字(赵丽蓉式的“麻辣鸡丝”,外企洋气英文名、艺名、昵称统统不行)。还可以带上红印油让他按指模,(某些人的花式签名跟平时写字完全不是同一风格,竟然有笔迹鉴定都无法确认的案例),中国大陆的通行做法是右手食指,国外有按大拇指的。

  2

  如果没有打借条,现在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是自己吃闷亏算了呢,还是找黑社会?

  建议大家,大额资金借贷银行转账,尽量转到对方户名的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写上“借款”。这样即使当时来不及打借条,也有相关证据可以佐证。在相关案例中,有转账凭证的,双方无其他业务往来,即使法院不认可借贷关系,汇款人以“不当得利”案由起诉,也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判令对方返还款项。

  补救措施呢,无非以电话录音、当面催讨秘密录音的方式搜集证据,或央求当时的在场证人出庭作证。

  如果是没借条、没证人、债务人口头都不认,又是现金给付的话,你就认栽吧。交友不慎,买个教训。

  3

  借条要不要写上还款日期?

  一般来说,借条可以写还款日期,便于双方规划还款,特别是向别人借钱的人,为了防止对方提前催款,应当在借钱时书面约定还款时间。

  但是,对于借钱给别人的人,不写还款日期却是更大的保障。第一、随时可以要求还钱,第二、诉讼时效最长20年,不受民事诉讼时效2年的约束。

  所以,一般借钱给别人,可以不写还款日期哈。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到了,就可以催债了。

  4

  借条要不要写利息?

  如果是要收利息的,就一定要写哈,否则视为没有利息。

  可以约定一个正常借款期间的利息,还可以约定一个逾期的罚息,像银行一样滴。

  利息的衍生问题:高利贷受法律保护么?

  其实,民间借贷肯定是高利息的,不然人家干吗那么痛快借钱给你?银行利率低,又是抵押又是保证,审批时间又长,你还贷不到啊。

  民间借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利息的衍生问题之二:已经自愿支付了的高利息,可以要求返还么?

  介个,是不行的哈。已经自愿支付的利息,你后来后悔了,告到法院去要求对方退还多付的利息给你,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哟。

  但是,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你本息没有还清,人家债主告你了,你在法院可以要求将以前多支付的高息部分抵扣的哈。这表明你还是不愿意支付高息哈,因为本息没有还清!

  5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什么是赌债?

  赌债么,就是麻将桌上输的钱。在牌桌上没有收到的钱,你要对方打借条,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因为输钱打的借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哈。甚至你明知道对方是去赌博的,你还借钱给他,也是不保护的呢。所以,借钱的时候,有时候要装糊涂哈。有些人是很坦白的,在庭审调查的时候会承认借钱给人赌博的哦。

  那样,不要说律师,连法官也帮不到你了!

  例外:澳门赌博是合法的哈,你在澳门赌场赢的钱,都是合法收入。所以很多人去澳门呢,有些是真的赌博,有些呢,可能是洗钱,说是赢的,谁也不知道撒。

  所以呢,在国内赌场放高利贷的那些,法律是不保护的哈,所以这些人就黑社会了,因为白道走不通。当然,你借钱给某个人,他说周转一下啊啥的,后来他自己赌博输掉了,就不关你的事哈,你可以理直气壮找他讨债!

  6

  房产抵押是怎么回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交给你就保险了吗?

  法律上的抵押权,是必须在房管局做了抵押权登记,办理一个他项权证本本出来,才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抵押权,才享受优先受偿权。

  据不完全了解,目前房产抵押权只能办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下,个人不办的哈。就是说,个人借钱给他人,房产抵押权法律上暂时是实现不到的。

  至于那些把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交给你作为“抵押”的行为,统统都是心理安慰,没有实际意义的哈。因为房产证,业主是分分钟可以挂失补办的。那么你锁在抽屉的那本就失效了,变成了废纸。

  补充一个,房产证也要去房管局核实,因为我就有个当事人,起诉后才发现那个房产证是假的,根本那个房子就不是欠债的人滴。

  7

  “砍头息”怎么算?

  所谓“砍头息”,就是某些放贷者为了规避高息限制,或为了保障利息收入,在借钱的时候就提前把利息从本金内扣除的做法。比如A给B借款10万元,说好一年利息1万元,A就在借钱的时候只给9万元给B,然后让B打10万元的借条。这种提前收息的做法就叫“砍头息”,在职业放贷中较为常见,普通老百姓间较少。

  “砍头息”的做法违背了按照实收本金计算利息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是不支持的哈。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提前扣了利息的,法院将会按照债务人实际收到的本金来计算利息。以上面例子而言,法院只会按照实际收到的9万元来计算本金,并且按照9万元为基数来计算利息。

  如果是饱受债务困扰的欠债者,记得以此为武器,适当减轻自己的还款负担啦。

  8

  担保人是个什么角色?

  基本上,不轻易做保人,是一个稍有法律常识的人的做法哈。

  在普通的人际交往中,作保是没有收益只有风险的。这个风险就是相当于第二还款人,当借钱的人不还的时候,你就要无条件帮他还钱的哈。现在有专门的担保公司,这个事情尽量还是交到市场去解决比较好,不要自己引火烧身。

  担保衍生问题:担保分几种?

  最常见的,就是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及质押。

  保证担保就是信用担保,没有实物做押,纯粹以个人的信用(民间就法就是实力和人品)为某笔债务提供担保。

  找担保人要找实力雄厚的,有些人随便签名,反正无钱还,只要现在能串通搞一笔钱到手就行,借钱出去的时候要仔细甄别哈。普通的信用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有时效规定的,就是在主债务(欠款)到期后6个月内你要向担保人主张还款,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否则就视为你怠于行使权利,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自动解除了。要特别注意。

  关于抵押,目前最通行的就是房产抵押,房产价值高、保值效果好、不可移动,是抵押物首选。其实机器设备、汽车、土地,也都可以设置抵押,办理抵押登记的机构:车辆车管所,土地国土局,机器设备工商局。

  质押,是指以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物的做法。动产比如珠宝、字画、手表等物品,以交付作为质押生效的条件,就是要借钱的人把自己贵重物品交到债主手上,就算质押生效了。权利质押目前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股权质押,有些人自己创业,做得很成功,公司的股权很值钱,那么在他急需资金周转的时候,可以用股权作为担保借款,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手续就ok了。

  9

  流质条款不可以

  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即抵押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内容。就是说A有一套别墅,A向B借钱20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A到时候还不了钱,这个别墅就归B所有。这个就叫流质条款,这种性质的约定违反了担保的原则而被现行法律认为无效。

  无效的原因是: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流质条款无效就是防止趁人之危啦。

  所以说,不是你情我愿就不怕的哈,如果法律明文规定不许的事情,你就是白纸黑字写了也是无效的。

  10

  如何最大减轻自己追讨债务的成本?

  追债的成本大致2个: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

  金钱成本包括: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费、申请财产保全费、申请保全提供担保的担保费、律师费、交通住宿费。民事案件两审终审,如果所有程序走完基本上要去到追讨金额的15%左右。上述费用是原告先出,其中律师费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人自己承担,担保费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其他的费用是胜诉后被告承担。

  所以,一般来说,律师费和担保费是原告要最终承担的经济成本。

  但是,现在给您支招,如果你在借款合同里面约定了由对方支付追讨债务相关费用的,法院是支持的哈。你没有写就是没有的咯!如果大笔借款,经常性放贷的人,就要请律师拟一个相对完善的合同,加上这个律师费条款以备不时之需啦。事先问律师才可以帮你真正省钱!

  时间成本,就是你为了这个事情牵扯精力,老是觉得有个事情未了的不爽感觉啦!一审案件普通程序最长审限6个月,二审3个月,还不算移送、审查、鉴定的时间,基本上二审全部走完,一个案件要一年左右甚至更长。有时候等拿到判决书,当事人都已经不怎么关心这个结果了。

  这个其实也好解决,就是在合同里面约定仲裁条款,即双方同意在产生纠纷的的时候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没有上诉那回事,效率高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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