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债权债务律师;招商债权债务律师事务所;连带债务效力有哪些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6-25 01:49) 点击:36 |
招商债权债务律师;招商债权债务律师事务所;连带债务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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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是一种特殊的责任承担形式,其产生的原因多是因为债务之间具有亲密的人身信任和合作关系,那么连带债务有什么法律效力?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连带债务的内部效力是指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了全部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也随之消灭,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就超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债务人请求偿还。
(二)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 1、对于死亡之自然人来说,其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但其生前作为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连带责任。 2、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法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否就其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分配。对于这个问题,各国破产法都有规定,债权人可就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进行分配,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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