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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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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律师;布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律师事务所;丈夫与网友有惹妻子索要离婚赔偿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6-21 06:24)    点击:72

布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律师;布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律师事务所;丈夫与网友有惹妻子索要离婚赔偿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张律师15889607923、董律师15889607923),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成功案例众多,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导言:婚姻犹如一曲歌,感情是它的主旋律;家庭恰似一首诗,责任是它的主题。本案中男方发生婚外情,女方愤怒起诉离婚。

  2006年3月,原告秦小燕与被告张梅生登记结婚,2007年6月生育男孩张昊。同年7月,双方各自外出打工后便离多聚少。2008年11月,被告母亲携其孙张昊前往被告打工处过春节,原告回到家中见家中没人,又听说被告在外有一女人并已生育一女孩,便将部分嫁妆搬回娘家,且毁损家俱用器和门窗等财物。后来,原告又在被告使用的QQ空间里,发现另一女人和一小女孩照片,便确认系被告的同居女人及其私生女,愤怒之下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0元。

  被告张梅生辩称,原、被告婚后生活本就不和谐。现原告为达离婚目的,捏造事实,中伤被告与她人有不正当关系,且搬走财产,毁坏财物,这样的婚姻没必要维持。考虑小孩的生活现状和抚养能力,张昊应归被告抚养,原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秦小燕与被告张梅生虽系自愿结婚,但因婚后各自外出打工,聚少离多,双方缺乏沟通,未建立牢靠的感情基础,夫妻间缺少信任。发生矛盾后,双方又未正确处理,导致关系进一步恶化。现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可以准许。原告仅以网络虚拟证据材料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证据不足,其诉请不予支持。考虑婚生男孩张昊的生长环境和双方的抚养能力,宜由被告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对于遗弃,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往往是主要损失,且大多存在对共同财产不知情现象,存在举证不能情况,这就要求在审判实践中注重调查、收集财产证据,正确分割财产,并加大对财产损害赔偿的数额,严惩以霸占、规避共同财产为主要目的的过错方。    在离婚损害赔偿中,笔者认为正确、合理地分割夫妻财产并不等于赔偿。赔偿是分割财产以外的民事责任形式,虽然它是以财产支付并大多以少分或不分财产为外在形式,但绝不等于财产分割。这一点有必要在审判中分别清楚。在赔偿的方式上,也不仅仅只是赔偿损失一种,还可以同时适用其它民事责任方式,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等。

�以赔偿。第23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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