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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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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说百度风云榜(第二期)变态色狼明目张胆拍裙底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28 02:25)    点击:22

事件回放:

近日,成都的乔女士在某4s店给爱车做保养时,突然感到下体被碰到,转身竟发现一名4s店男员工正用手机偷拍她裙底,目前已被警方控制,而猥琐男性骚扰竟只拘留五天?乔小姐抢过对方手机查看,发现手机里面有大量自己私密部位的照片,乔小姐随即报警。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目前,偷拍男子因触犯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已被警方治安拘留五天。

成都市武侯区工业园区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四川新闻网记者,男员工被带回派出所后,承认了自己偷拍女孩隐私部位的行为,并将照片删除。警方在其手机里没有发现其他女性的相关照片。目前,男子因偷拍他人隐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治安拘留5天。

民警提醒,夏季女性出行最好不要穿得过于暴露,遇到类似情况应该大胆反抗和呼救,并立即报警。(以上来源于网络)


深圳张彬律师团队说法:

为什么是治安拘留而不是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强制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惩罚的强制猥亵妇女行为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如直接实施暴力行为、语言威胁、精神恐吓等)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制手段一般做宽泛解释,因此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麻醉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亦被认定为本罪!

本事件中,涉事男员工在派出所交代了其偷拍女性隐私部位的行为,并将照片及时删除、虽然情节恶劣,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影响。再者,其偷拍行为亦不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打击的强制手段。因此尚不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但是由于其行为情节恶劣,故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是合理合法且十分有必要的!

(声明:“律说百度风云榜”是由本律师团队就百度搜索风云榜里热点民生事件从法律角度所做的专业解读,为一家之言,不做任何商业用途,仅供学术研究探讨,欢迎同行批评指正!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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