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合同违约索赔律师;龙岗合同违约索赔律师事务所;一、合同解除权的除此期间: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25 03:12) 点击:60 |
龙岗合同违约索赔律师;龙岗合同违约索赔律师事务所;一、合同解除权的除此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常见的除斥期间: 6个月《合同法》第193条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对赠与的法定撤销权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1年《合同法》第55条;《民通意见》第73条第1款;《合同法》第192条;《合同法》第75条;《婚姻法》第11条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变更权;对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撤销权;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受胁迫一方的婚姻撤销权 5年《合同法》第104条领取提存物的权利 5年《合同法》第75条保全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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