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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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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梓债务纠纷官司;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追债?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21 18:18)    点击:470

 

坑梓债务纠纷官司;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追债?

 

别人欠钱不还追债绝招

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

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设定抵押与担保

李代桃僵催款兵法的巧妙即在于用债务人的担保或抵押财产来解决债务,抵押追债是债权人藉以催追债务的万全之策。

1、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3)无需另订抵押协议或合同,而是将抵押的有关内容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4)既无书面抵押合同或协议,也没将立抵押的情况载于原债权文书,只是在客观上形成了某种抵押事实。

2、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及其例外情形。

(1)根据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

(2)根据抵押合同,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

3、实现抵押权李代桃僵,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事先设置担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债务,是追债公司应该采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俗话说,无商不奸 。商场中尔虞我诈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皮包公司,绣花枕头外面光这一类的公司、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设置担保,预先留一手还是完全必要的。

缩减追债的时间——合同约定仲裁节约时间

立完案,法院查封对方财产后,企业应充分准备材料,积极应诉,使判决能尽可能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证据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诉讼阶段,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一般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两审终审。利用审限转移资产、拖延时间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惯常手法。这对一些急于要钱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难受的。

面对法院时效上的问题,一些对现金流动要求比较高的当事人也可在最初签合同时与对方约定发生问题时通过仲裁解决,明确约定仲裁地点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便可以申请执行,不需要经过二审,如此,可满足时间快捷的要求。

普通追债方式

直接了解,当面追债

很多债务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问,导致对方也赖皮一样不还的。追债的第一步当然是要直接了解的问清楚,当面提出。这样一来可以让对方明确所欠债务,二来也表达自己的意向。

书面通知,避免姑息养奸

进入市场经济,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就要果断出击。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很多货款纠纷案件,最终无法追回货款都是由于当事人姑息养奸造成的。

发律师函震慑债务人

到法院起诉前,向对方发律师函,给对方法律的震慑,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虑的方法。

诉讼追债

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

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

注意执行时效

诉讼双方中有一方是个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一年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效的,双方都是法人的,在判决胜诉后的半年时间内申请执行才是有效的。如果超过法定期限不申请执行,就丧失了强制执行申请权。两位法官都认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问题必须引起申请执行人的重视。记者了解到,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律师在代理一经济纠纷案件胜诉后,从法院领回判决书,由于事情较多,忘了告诉当事人,也没有申请执行,等发现时已过了执行时效,无法申请执行,40多万的胜诉款无法追回。当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该律师告上法院。虽然这样的事不多,但作为教训也很值得债权人吸取。

注意事项

关于证据及财产线索的收集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

 

深圳债务纠纷张彬律师团队(15889607923张律师,13428771923董律师)专注于各类债权债务纠纷、货款催收、不良资产处置、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业务领域。多年深圳债务催收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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