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深圳清债律师;深圳清债律师事务所;如何构成表见代理?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21 17:06)    点击:14

 

深圳清债律师;深圳清债律师事务所;如何构成表见代理?

 

深圳债务纠纷张彬律师团队(15889607923张律师,13428771923董律师)专注于各类债权债务纠纷、货款催收、不良资产处置、民间借贷、抵押担保等业务领域。多年深圳债务催收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案例:张某以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李某签订了《钢材供销合同》,但履行期届满后,仍有部分款项没有收回。李某要求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付款,但是建筑公司称张某并非他们的员工,钢材供应的工程是张某个人承包的。李某现在手头的证明材料有:钢筋购销合同、项目实际承包人及现场材料员签字的材料进场单、发包单位的证明(证明张某是讼争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物流公司付款证明等。

  问:张某的行为能否由建筑公司承担责任?

  答:根据您所述,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对建筑公司的表见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那么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再分析一下您的证据:

  一、张某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与李某签订了《钢材供销合同》,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是该公司的员工,但合同列明签约方分别为李某和该公司,即张某并非以其个人的名义与您签约,而是以公司的名义与您签约。

  二、建筑公司出具的证明可以证实,张某为建筑公司承包项目的施工方负责人,负责处理、协调与发包方有关该项工程的事宜。

  三、李某将钢材送到建筑公司承建的工地,并由建筑公司工地项目部材料管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管理员进行签收。

  四、某物流公司可以出具证明,转账单及转账支票,证实建筑公司通过向您支付部分钢筋款。

  因此,不论从钢材买卖合同内容、实际履行及付款事实,还是工程实际运作情况,李某均有正当理由确信张某的行为代表了建筑公司,因此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该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建筑公司承担。

  虽然工程挂靠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但是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却普遍存在,难以避免。因此,企业应尽量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公司因表见代理被追究责任。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尽量避免项目部印章使用过程中被认定为公司行为。严格管理项目承包人对外签字,项目承包责任人在对下属施工队的工程量确认或材料进场确认上,应谨慎从事。公司在事前签订对外合同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事项确认人,同时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应由公司确认,其余个人确认不能作为付款或欠款依据。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彬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抵押担保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彬律师,张彬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彬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8960792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彬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彬律师主页,您是第6945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