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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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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离婚后房产分割;横岗专业离婚后房产分割;农村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5 23:34)    点击:68

横岗离婚后房产分割;横岗专业离婚后房产分割;农村离婚案件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张律师15889607923、董律师15889607923),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近年来,农村居民离婚案件逐渐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到2009年7月昌平区法院共受理离婚后抚养费执行案件924件,其中农村离婚后抚养费执行案件729件,占离婚后抚养费执行案件的78.90%。经调研发现,这些案件普遍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点:

  一是被执行人受农村传统习俗影响不能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有的女性被执行人认为,孩子随父姓,长大后是他家的人,离婚了就与母亲没有关系;有的男性被执行人认为,抚养子女的女方再婚后就不需要其继续支付抚养费。

  二是被执行人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过错为由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有的农村居民在离婚后,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甚至对抚养的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引起另一方的强烈不满,因此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三是被执行人因探望权问题分歧而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一些当事人在离婚时没有就探视子女问题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而离婚后双方又不能就探视子女问题达成一致,继而引发纠纷,甚至出现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各种原因和理由拒绝、阻挠、干涉另一方行使探视子女的权利,从而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拒付抚养费。

  四是有的案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一些被执行人生活困难,无力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或者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财产,判决无法执行。另外,还有的被执行人经济状况突然恶化、外出打工或发生意外事件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判决义务。

  五是被执行人以判决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适当为借口拒不执行。部分被执行人认为判决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符合北京地区实际生活水平,高于未离婚家庭所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和协议离婚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数额,超出了自己的履行能力而不予支付抚养费。

  六是被执行人以不付抚养费为手段报复对方。在离婚诉讼中,一些当事人为达到离婚的目的,不遗余力地攻击对方的缺点,造成矛盾激化。进入执行阶段后,一方当事人故意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来报复抚养子女的一方。

  针对实际执行中反映出来的上述问题,昌平区法院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第一,在审判阶段,法官要利用好感情因素,有针对性地展开说服教育工作,尽量促使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在执行阶段,充分利用各种执行手段和资源,努力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具体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有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未成年人违法线索的,应及时移送有关司法机关查办。第三,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力度,帮助农民正确地理解法律。第四,建立和健全针对农村儿童的社会保障制度,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纳入法治轨道,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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