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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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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田婚姻调查律师;坂田专业婚姻调查律师;配偶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5 23:07)    点击:62

坂田婚姻调查律师;坂田专业婚姻调查律师;配偶继承权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张律师15889607923、董律师15889607923),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它是婚姻效力的体现。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死者生前未立遗嘱,其生存配偶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其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间继承权的问题,还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婚姻关系的有效成立,是配偶继承权的先决条件,也是法律确认配偶继承权的依据。只有在婚姻关系有效缔结之后,合法终止之前,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享有继承权。离婚后,夫妻间的继承权消灭。换言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在一方已提起离婚诉讼但未获得有效离婚判决时,或者已领取结婚证但尚未同居生活时,一方死亡,对方仍享有遗产继承权。2?配偶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除了继承法所规定的丧失继承权和限制遗产分割份额的情形之外,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干涉或妨碍生存配偶对继承权的享有和行使。

  3、配偶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国婚姻法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因而当配偶一方死亡,其现有财产状态多为夫妻共有,并非全部是个人遗产。为此,必须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同时确定死者个人遗产的价值和范围,认定和保护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

  4、配偶继承权不受婚姻存续时间长短的影响,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碍。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防范和杜绝干涉“寡妇带产再嫁”或干涉“上门女婿带产再婚”等侵犯配偶继承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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