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婚姻调查律师;专业婚姻调查律师;儿子非亲生 可要求损害赔偿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5 23:02)    点击:74

婚姻调查律师;专业婚姻调查律师儿子非亲生 可要求损害赔偿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张律师15889607923、董律师15889607923),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核心提示:精神痛苦主要指自然人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活、心理上的痛苦,导致自然人的精神活动出现障碍,或使人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精神利益的损失里指自然人和法人的人身权益(包括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遭受侵害。狭义学说认为精神损害就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侵精神损害赔偿害而遭受生理、心理上的损害。

   【案例讲解】

   张先生咨询:我与妻子李某婚后育有一子张某,家庭生活美满幸福。但随着儿子的长大,越长越不像我,反而极像邻居,亲子鉴定证实儿子确非我亲生。请问:我是否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要求李某赔偿我5年来抚养孩子的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说法】

   徐湘君律师:首先,李某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在与张先生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一子,李某的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张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生活费问题。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或者对其抚养教育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本案中,张某并不是张先生的亲生儿子,而是他妻子李某与别人所生,张先生与张某之间既非生父子,也非养父子和继父子的关系,所以张先生可以要求李某赔偿其5年来抚养孩子的生活费。

   最后,根据《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李某具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情形,张某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证明。而孩子张某的问题恰恰是张先生想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本原因。根据法律,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还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案,张先生只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后,可以取得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可以参照张先生受损害的程度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来确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彬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抵押担保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彬律师,张彬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彬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8960792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彬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彬律师主页,您是第6944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