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浪继承纠纷律师;大浪继承纠纷律师事务所;什么是遗嘱继承?它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是怎样的?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4 06:47) 点击:73 |
大浪继承纠纷律师;大浪继承纠纷律师事务所;什么是遗嘱继承?它与法定继承的关系是怎样的?
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张律师15889607923、董律师15889607923),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指定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的继承方式。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叫遗嘱人,接受遗嘱指定继承的人叫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区别是; (1)遗嘱继承能改变法定继承关系。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2)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直接规定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 (3)遗嘱继承人的应继份额由被继承人遗嘱指定;而法定继承人的应继份额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4)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