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吉离婚案件代理;布吉专业离婚案件代理;夫妻一方婚前购房的三种情况如何处理?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2 07:32) 点击:65 |
布吉离婚案件代理;布吉专业离婚案件代理;夫妻一方婚前购房的三种情况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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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如双方未对该房产作出特别约定,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第三种情况: 婚后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夫妻双方支付其余款项,如果该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如果该房登记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方子女配偶名下,父母出资部分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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