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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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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离婚案件代理;松岗专业离婚案件代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2 07:31)    点击:95

 

松岗离婚案件代理;松岗专业离婚案件代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深圳知名婚姻家庭律师张彬竭诚为您服务-深圳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张彬:15889607923,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一般为合同的相对方,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但在此类纠纷中非合同一方可能成为被告,债权人将因借贷关系将与债务人存有或者曾经存有夫妻关系的一方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双方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作为非合同一方的配偶,因与债务人存在夫妻关系而成为民间借贷案件的被告,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需要对此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

    近年来债权人以夫妻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夫妻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案件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均在借条上作为借款人签字,夫妻双方因合同关系应作为共同被告。但在借款只有夫妻一方意思表示时,由于夫妻关系的私密性,决定了债权人或者法官很难就夫妻双方的真实意图进行判断。现有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是将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明确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此条确定了共同债务的认定依据,司法解释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在债务人,司法解释分配了证明责任。认定配偶一方的借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是看此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非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判断依据应确定为:夫妻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债务使用是否为了夫妻的共同利益,夫妻或者家庭是否共同享受了因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此三项应作为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尺度。

    夫妻主张债务为一方债务要承担证明责任,需要证明到什么程度,应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自由心证的规则具体认定。债务发生时夫妻关系是否存续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依据,诉讼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在无明显证据证明夫妻因逃避债务而离婚的情况下,夫妻离婚的时间与举债的时间应作为考量债务性质的因素之一。

��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因此,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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