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大鹏离婚律师;大鹏专业离婚律师;结婚不久即离婚的,彩礼应否返还?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2 04:54)    点击:70

 

大鹏离婚律师;大鹏专业离婚律师;结婚不久即离婚的,彩礼应否返还?

 

深圳张彬律师团队(15889607923张律师、13428771923董律师),专注于各类婚姻家庭类案件。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婚姻关系修复、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继承案件、涉外婚姻等案件。多年的深圳婚姻家庭案件处理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专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036月,白远方与苏小妹经人介绍相识。20043月,经双方父母同意,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均发现对方和自己婚前的印象有较大反差,夫妻之间不断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不久就开始分居。20055月,两人协议离婚。白远方要求苏小妹归还结婚时收取的价值20000元的彩礼,遭到拒绝,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资深离婚律师案例中的这种情况应该归还彩礼吗?

白远方提出,结婚前,苏小妹及其父母向自己索要彩礼。由于自己家庭条件不好,不得不举债凑足彩礼。为此,至今仍欠债5000多元。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苏小妹返还彩礼

苏小妹提出,赠送彩礼是当地的风俗习惯,并非自己和父母索要。而且两人已经登记结婚,再要求返还彩礼,于情于理于法均不合。白远方所述为置备彩礼而举债一事与事实不符。因此,不同意返还彩礼。

所谓彩礼,是指婚前男方家庭送给女方的一份礼金或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早在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也曾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同时明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司法实践中,有关彩礼的返还,彩礼是否是索要,是否会造成对方生活困难,在法院判决时都要考虑。一般要考虑男方因送彩礼导致生活实际困难的各种情况,如举债大小、偿还能力、送彩礼的数额、自愿及索要在彩礼中占的比例等等。

在本案中,白远方与苏小妹结婚仅一年多时间,可以合理地认定为结婚时间不长。但判决返还彩礼,还需要白远方提供证据证明该彩礼确系苏小妹及其父母借结婚之机向其索要;或者因给付彩礼造成了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如果不能提供这些证据,则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酌情返还的条件。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彬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抵押担保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彬律师,张彬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彬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8960792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彬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彬律师主页,您是第6942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