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张律师毕业于深圳大学,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现就职于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首批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国家A级律师。职业生涯里,张律师曾代理过大量的债务纠纷案件、婚姻房产纠纷案件、劳动工伤案件及刑事辩护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其认真、负责、高效、严谨的工作风格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追求公平、正义、效率是张律师的基本执业理念,诚信、求真、务实是张律师做人的基本准则,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古训,致力于做深圳最认真、最负责的律师。

 

张律师代理过的部分案件:

深圳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继承纠纷案(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继承案);

某某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与永春奥斯格尔贸易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石某诉张某、王某大额借款纠纷案(一起离婚案引出的案中案,标的额近千万);

某某电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最典型、最常见的债务纠纷案件);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某某控股有限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整栋楼漏水无法入住,直接损失近亿元);

朱某、陈某、黎某与某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有非法吸收存款之嫌疑,涉及金额近千万);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良资产批量清收案件(2015年清收回款8000多万元,个案最大标的近3000万元); 

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一、二审;

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张律师服务的部分代表企业:

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金融行业);

深圳市某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行业);

深圳市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商贸型企业);

深圳市某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方物流企业);

深圳市某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典型的制造行业)。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布吉离婚律师;布吉专业离婚律师;配偶有同性恋行为的,能否要求离婚?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2 04:51)    点击:91

布吉离婚律师;布吉专业离婚律师;配偶有同性恋行为的,能否要求离婚?

 

深圳张彬律师团队(15889607923张律师、13428771923董律师),专注于各类婚姻家庭类案件。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婚姻关系修复、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继承案件、涉外婚姻等案件。多年的深圳婚姻家庭案件处理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专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案情】

包忠义与俞素兰于2001年登记结婚。结婚后一段时间,夫妻感情较好。但时过不久,俞素兰发现丈夫有很多反常行为,例如经常在网上浏览一些男性的图片,对杂志上的男性品头论足。包忠义还多次趁俞素兰不在家,将陌生男性带回家,被俞素兰发现后即解释是以前的朋友。但双方言谈举止都让俞素兰心生疑窦。包忠义还经常不回家,每次都推说住在朋友家里。2003年5月的一天,俞素兰偷偷跟踪包忠义,发现其进入某小区的一套民宅。俞素兰撞开门后竞发现丈夫和一个男人睡在一起。震惊和愤怒之余,俞素兰追问起丈夫,包忠义承认自己有同性恋行为,婚前即与多名男性有过同居经历,婚后也未中断。俞素兰无法忍受自己的丈夫竟然是个同性恋,坚决要求离婚。包忠义不同意离婚,但又不愿意终止同性恋行为。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俞素兰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争议】

俞素兰提出,包忠义与别的男子发生同性恋关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忠诚义务和有配偶者不得与他人同居的规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包忠义提出,同性恋行为并没有违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也没有严重伤害夫妻感情。我国法律关于一夫一妻、夫妻相互忠实和禁止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规定,不适用于同性恋行为。因此,不能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不同意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列举了几种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所以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就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影响夫妻双方感情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十分复杂,在法律中不可能对这些情况完全预见到并一一列举,只能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来涵盖。如本案中这种因配偶一方的同性恋行为而起诉离婚的,在现实生活中就比较罕见。那么,依据配偶一方的同性恋行为,能否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从表面上看,包忠义与别的男子发生同性恋关系,这种行为是发生在同性之间的,似乎并不违反《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其实不然,我国《婚姻法》第4条明文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包忠义在婚前与他人有同性恋行为并同居,婚后仍与他人保持同性恋关系。因此,夫妻之间事实上已经出现了第三者,尽管这种第三者是同性的。不论其在同性恋关系中扮演的什么角色,是单性恋还是双性恋,达种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在客观上导致了婚姻关系感情基础的丧失和关系解体。双方已经丧失共同生活的基础,无法继续履行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包忠义的同性恋行为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应当认定属于《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5项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经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张彬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抵押担保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彬律师,张彬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张彬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89607923,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张彬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深圳律师 | 深圳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张彬律师主页,您是第6991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