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离婚律师;松岗专业离婚律师;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并要求离婚的,应否准许?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2 04:50) 点击:39 |
松岗离婚律师;松岗专业离婚律师;长期不履行扶养义务并要求离婚的,应否准许?
深圳张彬律师团队(15889607923张律师、13428771923董律师),专注于各类婚姻家庭类案件。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婚姻关系修复、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继承案件、涉外婚姻等案件。多年的深圳婚姻家庭案件处理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专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00年春节,郑**与卢**在当地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卢**身体虚弱多病,一直未生育子女。为此,郑**对妻子心生不满,经常无端打骂卢**。2003年6月,郑**与妻子分居,对卢**的生活和病情不管不问。卢**长期休病假,命单位发给的基本工资维持生活。双方的家长和单位领导多次找郑**劝说、调解,其均里之不理。由于没钱治疗,卢**的病情不断恶化。2004年至2005年间,郑**多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均被驳回。2005年8月,郑**再次起诉离婚。 郑**的代理人提出,郑**与卢**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期间郑**曾多次要求离婚,双方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卢**的代理人提出,敬昏姻d)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郑**长期拒绝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其离婚的是推卸责任。如支持郑**的诉讼请求,必将对卢**的合法权益带来严重的损害。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制裁违背夫妻法律义务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的角度,请求人民法女回其诉讼请求。 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第45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幕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享贵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本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在本案中,郑**因妻子卢**不能生育,对妻子不满,除打骂妻子外,又与妻子分居长达两年之久。期问对卢**不闻不问,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导致卢**生活困难,有病无法治疗,病情恶化。郑**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卢**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郑**的刑本责任。但对郑**离婚的诉讼请求该如何处理呢?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基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标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坚持这一原则,不应因为一方当辛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最高人民法院仪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享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因此,郑**在婚姻关系中虽然有严重过错,但从本案的辜实看,足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勉强维持双方的婚姻关系,反而会导致矛盾激化,郑**坚持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利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