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离婚法律咨询;公明专业离婚法律咨询“青春损失费”协议的法律效力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16-05-11 18:46) 点击:30 |
公明离婚法律咨询;公明专业离婚法律咨询“青春损失费”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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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与赵女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于2002年认识,后于2007年开始同居生活。2009年11月15日,应赵女要求,王男书写了一份“青春损失费协议”,并由双方签字。该协议内容为:男友王男赔偿本人伤害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共计45万,在还清45万之前每月支付2900元生活费,每月返回生活费100元,从2009年11月15日生效。后两人分手,赵女以双方存在协议为由,起诉要求王男给付45万元。法院以双方协议构成赠与合同、王男享有任意撤销权为由,判决驳回了赵女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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